侯马城管:住宅装修也要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0:48 山西新闻网

  

侯马城管:住宅装修也要管?(图)

  “我的地盘我作主!”在现代人眼里,这句时髦的广告语,几乎可以涵盖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尤其是用在装修自己的私人住宅时,这句话里的自豪与喜悦更是无以复加。但是,近日,侯马市城建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却用自己的行为,将这句时髦的话修改成“你的地盘我作主”,他们“闯”进正在装修的私宅,没收了装修工具,甩下了罚款条子,开出的竟是占道费的收据或白条。其简单粗暴的执法手段引起侯马市民的普遍不满,“侯马城管无所不管”的骂声四起。让人不解的是,业主查遍了相关法规,记者走遍了建设局、房产局、装饰协会等相关部门,却发现,住宅装修与城管执法几乎挨不上边,那么“无所不管”的侯马城管的执法依据何在?住宅装修究竟归谁管理?又如何进行管理?4月中旬,记者在侯马市进行了深入调查。

  市民:装修装出麻烦事

  都说安居乐业,侯马市民38岁的杨先生今年终于实现了安居的心愿,在侯马市文明路文明苑小区购置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住宅楼。缴完各项费用拿到了新家的钥匙,杨先生趁热打铁,与物业打了招呼后即请来装饰公司开始装修。但让杨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4月5日,工人正在他的新家铺地板砖时,侯马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简称侯马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突然不请自来,“闯”进了他家,不由分说,将装潢用的切割机强行搬走。劝阻无效后,装修工人只好打电话给杨先生。

  得到消息的杨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啥时候有了这规定,装修住宅还得城管来管。但想不通归想不通,工具被扣,工人无法干活的现实还是让杨先生多方托人找关系,好说歹说把工具要了回来,工程才得以继续下去。

  可是,装修继续了没几天,4月9日,城管人员又一次敲开了杨先生的家门。为杨先生搞装修的王师傅说,当天中午11时左右,他们正在干活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强烈的敲门声,但从防盗门的猫眼往外看,却什么也看不到。一起干活的周师傅问外面是谁,回答说是公安局的,周师傅打开门,3个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和1个穿便装的人冲了进来,穿便衣的朝他们“晃”了一下工作证(非执法证)后,不问青红皂白就要将装修用的电锤、电钻、气钉枪等工具从工人手中抢走。武师傅问他们为什么扣工具,对方说,杨先生没有“施工证”,装修时也没有向有关部门办理过任何手续。武师傅连忙用电话通知了杨先生。在杨先生没有过来之前,一名城管队员拿出一张扣单在上面写了几个字,然后让武师傅签字,武师傅说等杨先生回来再说,但这些城管人员没等签字便将工具强行拎走,并说,他们是城管十中队的,必须缴了罚款才能拿回工具。

  搞了二十余年家装的王师傅还是第一次遇到城管人员索要“施工证”。他的许多同行对侯马城管大队向住宅装修要“施工证”的事也感到很奇怪,说“从没有听说过”。

  之后,满腹狐疑的杨先生前往侯马城管大队处理此事,在这里,他“终于”听到了城管的说法:住宅装修需要去装饰协会办理“施工证”,而负责装修的人员也必须去装饰协会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这一说法让杨先生听得一头雾水。据他所知,侯马市装饰协会只是一个民间组织,按理说不该有行政许可权。就算有许可权,这些手续具体又是什么?是不是有了这些手续,城管就不会找装修户主的麻烦。城市里有这么多装修新房的住户,怎么从来没有听说必须去办什么手续的事?城管又是凭借哪条规定,来管住宅装修的事呢?

  城管:权力是政府赋予的

  带着与杨先生同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侯马城管大队。该大队大队长李振华解释说,关于住宅室内装修的相关管理办法在网上都能查到。他说,对此进行严格管理也是为了装修住宅的业主考虑,为他们负责,如果雇用不规范的施工游击队或使用不合格的装饰材料,会给业主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要想从事装修行业,施工人员必须要有装修资质,否则就是违反规定的。对这样的违规行为,根据建设部的要求,他们有权对其进行查处。他强调:“我们在执行侯马市政府赋予我们的权力。”

  当问及装修资质证和施工单应在哪里办理时,李振华回答说,应在侯马市室内装饰协会办理。说起办手续,李振华称,在侯马市室内装饰协会办手续、开施工单的费用大约共需5000元到10000元。他翻出一本大队编印的侯马市城建管理文件汇编的书籍,但记者在这本书里并没有找到城管大队管理住宅装修的相关执法依据。最后,他从档案资料中找出了一份由侯马市建设局、侯马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侯马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侯马市室内装饰协会四部门联合下发的侯建发(2006)19号文件《关于规范建筑装饰及室内装饰行业市场行为的联合通知》,这份文件提出,建筑装饰、室内装饰业行业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相对滞后,致使装饰业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成为目前十大消费者投诉热点之一。

  因此,侯马市建设局和侯马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委托侯马室内装饰协会对建筑装饰、室内装饰队伍实施行业监督和管理。文件赋予侯马室内装饰协会为市内具有装饰资质、从事建筑装饰、室内装饰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职责。对于城管方面,该文件第四条给予他们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装饰队伍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的权力。这一文件,并没有对装修人办理手续予以要求和指导。

  杨先生随后找到了2002年3月5日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在该《管理办法》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也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此外,该办法虽然规定了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但是,对于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或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只规定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有将相关职权赋予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一位业主认为,从这个《管理办法》还可以看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应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那么由侯马市城管大队、侯马市建设局及相关几个部门下发的确定城管大队管理权的文件是否有效,大概也不言自明了。

  协会:开施工单并不收费

  采访中,许多闻讯而来的市民争相反映侯马城管大队“无所不管”的问题。王雨(化名)告诉记者,今年3月7日他在侯马承包了市府路一饭店2楼近3000元的装修工程,在施工期间,侯马市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向他索要资质证和许可证。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根本不听王雨自己是装饰协会会员、拥有相关权利的解释,还把其施工用的电锤、电钻、切割机等共10件工具扣了两天,他交了100元罚款和80元保管费后才把工具要了回来。谁知过了半个月,王雨到香辣虾饭店装修的第二天,城管大队的人又扣了他19件工具,并索要2000元的罚款,王雨急忙找关系说情,由2000元降到了1500元,多次找关系后降低到800元,王雨请侯马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吃饭并买了两条烟后,还是交了300元罚款和200元保管费才把工具领了回来,对方给他开具的却是占道费的收据。

  “我承包的都是三五千元的小工程,城管三天两次扣工具罚款,弄得我都没法干了,我要办理他们要求的手续时,却又找不到地方。”王雨满腹委屈地说。

  就侯马市城管大队提出的侯马市室内装饰协会承办室内装修的有关手续一事,记者专门采访了该协会副秘书长刘晓军,刘晓军解释说:“我们不办施工许可证,只审办资质证和会员证,因住宅施工许可证国家不允许这样搞,城管大队索要的‘施工证’是城管大队有罚款任务,而且中队与中队之间还要竞争。他们到居民家里收钱,开的是占道费的收据。城管大队对沿街装修可以管理,对家庭装修收费是违法的。”

  谈到室内装修是否要经过侯马室内装饰协会和城管大队批准时,刘晓军说:“为了规范装饰行业,我们开施工单不收钱,但城管大队不管是否开了施工单都要收费。”

  刘晓军还告诉记者,4月7日,侯马城管大队一行三人来到侯马市某建材市场(属侯马市封闭式管理企业),对该市场一正在装修的门店扣了施工工具,而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是侯马市天利装饰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合法的资质,建材市场的负责人与众商家要求其出示相关执法证件,对方称没有带,最后,在众人的质问声中离开。

  对李振华所说的到装饰协会办手续,开施工单的费用大概需5000元到10000元。刘晓军说,他们根本不收取这笔费用,只收取协会会员正常的会员费。侯马市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侯马市装饰协会去管理这样的事情,装饰协会也开具过所谓的施工单,但开出的单,城管根本不认,还是该扣扣,该罚罚。

  随后,记者以要进行家装的普通市民的身份来到侯马市政务大厅,在市建设局的窗口,记者称自己的新居要装修,来办理相关装修手续,该局工作人员对此要求表示惊讶,当得知是侯马城管大队要求有手续,否则就扣工具罚款时,她轻描淡写地说,找个人说说不就行了。接着,这位工作人员问记者是否已购买了地板,并拿出一摞木地板的宣传材料并附上名片,要记者帮忙联系业务。在旁边的侯马市房地局的窗口,记者咨询被告知,关于室内装潢装饰这块,房地局并不管。

  在侯马市民政局,一位当班副局长对于侯马市四部门联合发放文件一事指出,作为一个民间组织,侯马室内装饰协会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资格下发这样的文件。这个文件简直是胡闹。

  政府:必须加快城管立法

  在侯马市采访期间,很多市民都表示,如今的城管人员素质太差,而且其管得太“宽”,人们对其职权了解不清,只能受其摆布。有人形象地总结说“侯马城管无所不管”。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城管执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综合性,城管似乎“无所不管”,执法职能与卫生、工商、规划、园林、交管等政府部门均有交叉,而且这种执法范围缺乏稳定性,今年城管不能涉足的管理领域,可能明年下发一个红头文件就允许管了。

  因此,社会各界对于“尽快为城管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全国两会上,三十多名人大代表再次联名提出议案,呼吁加快为城管立法的步伐,必须对城管长期以来“借法执法”的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制定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

  据了解,我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独立法规。城管到底该管什么,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原则上规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国务院法制办总体协调,这样的机制导致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屡受争议。

  城管人员的素质及执法手段,也是备受诟病的重要方面,是城管执法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

  而对于住宅装修方面的管理细则,也存在着相关部门不管和乱管的问题。调查中记者发现,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有效协调、理清职责,实质上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并没有真正重视起来。这都需要政府进一步给予解决。

  本报记者 张海鹰 文/图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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