恼羞成怒 一推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2:26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26岁女子张某,因不文明行为被指责后不满,在争执中将对方推倒,致人轻伤。近日,张某被闵行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1年。

  家住闵行区华漕镇陶家角村的女青年张某,在2005年7月19日晚上回家途中,随手将垃圾乱扔,遭到了同一小区殷女士的指责。

  张某认为其多管闲事,与殷女士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将殷女士推倒在地。殷女士倒地时,腰部刚巧撞在路边花台的石沿上,顿时疼痛难忍。

  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殷女士因外伤致多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9月1日,张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审查。在法院审理中,张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殷女士经济损失1.8万元。

  法院认为,案发后,张某虽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审查,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曾下落不明,后通过网上追逃才将其抓获,故不能认定其有自首情节。鉴于其亲属能代为赔偿殷女士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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