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少女 偷窃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2:26 新闻晚报
□通讯员杨克元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未成年少女焦某缺钱打扮,贼手竟然伸向了同住的伙伴。近日,她被闵行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半月,并处罚金1000元。

  焦某是一个花季少女,去年初来上海打工,暂住在闵行区浦江镇徐凌村。爱美的她苦于囊中羞涩,便动了邪念。去年12月15日上午,焦某趁宿舍内无人,找到同住同事放在衣柜里的旅行包,窃得现金150元及工商银行工资软卡1本。得手后的焦某随即来到工行三林支行柜台,冒用同事的名义,取走了工资卡内的工资款3600元。案发后,赃款已由公安人员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焦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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