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四月起贵州省将征收新建建筑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4: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贵阳4月23日消息(记者孟海 张倩)为有效促进建筑节能,贵州省政府日前出台一项规定,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使用新型建材并达到明显节能效果的工程,竣工后将退还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份起,贵州省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须缴纳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按照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预缴,围墙等按所用标准砖量以每块0.04元的标准预缴。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比例达到50%以上的,工程竣工后将按比例清退专项基金。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