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称“特别费”为公款遭痛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5:0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23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日前发布新闻稿称“特别费”为公款,蓝营“立委”今天痛批此举,并质疑有外力介入。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19日发布新闻稿称,去年11月29日台当局“行政院”明确指出“首长特别费为公款”。这份新闻稿引发多位“立委”质疑,并要求台当局“法务部”作出说明。

  台“立法院司法委员会”今天开会时,多位泛蓝“立委”质疑该新闻稿的程序有瑕疵。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华要求台当局“法务部”处分失职人员。

  李庆华说,台当局“法务部常务次长”朱楠未经上级核示便发布新闻稿,他怀疑有外力介入。

  亲民党籍“立委”李复甸(不分区)也指出,该新闻稿没有署名发稿单位与新闻联络人,容易遭到伪造,他要求台当局“法务部”追究相关责任。

  面对蓝营“立委”的痛批,台当局“法务部常务次长”朱楠无奈当场向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自请处分。(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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