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客车坠桥事故赔偿将实行城乡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17:09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4月23日电(记者刘卫宏 程正军)重庆“4·23”客车坠桥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说,在善后赔偿时一定要实行城乡同价、就高不就低。

  23日8时10分左右,由重庆渝北开往北碚区的一辆中型客车发生坠桥事故,包括司机在内共计有32人,目前已有26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2人为重伤。有关部门正在核实事故遇难者身份。

  “4·23”特大

交通事故抢救领导小组组长、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说,这次事故的善后赔偿一定要以人为本,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对城乡居民要实行“同命同价”,不能区别对待;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

  目前,北碚区已组织32个善后安置小组,将“一对一”地抚慰、安置遇难者和伤员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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