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未成扯出强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1: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几名小青年夜间在外游荡,本想抢劫他人“搞点零钱”上网,但在抢劫时发现对方“长得不错”,于是变“劫财”为“劫色”,因此犯了强奸罪。近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对殷力、汪怀、赵楠等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和1年。

  殷力、汪怀、赵楠和曹全等人平时喜欢上网,2006年11月10日晚上11时许,四人商量抢点钱用于上网。他们在蚌埠市张公山七村104路公交车站附近,看到一名女青年从网吧出来,便以她为目标准备抢劫。他们发现这女青年颇有姿色,殷力便提议对其实施强奸,大家表示同意。这伙小青年追上去抓住了这名女子,将其拽至张公山七村的一条偏僻的巷内,不顾这名女青年哭喊和呼救,殷力在汪怀、赵楠的帮助下,对该女子进行了奸淫,随后,汪怀、赵楠对该女子进行了猥亵。事后,殷力等人将姓名和住处告诉了这名女子。

  被强奸的女子叫小静,她没有去报案,而是将此事告诉了其男友,男友立即找来了朋友,带着小静于2006年11月12日,到蚌埠市某中专学校找到殷力,殷力又带他们找到了赵楠的家。在赵家,他们向殷力等四人提出赔偿8万元的要求,这一数字实在无法谈成,在赵家僵持了近一天的时间,殷力、赵楠的家人感到事态严重,便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查清了事情的经过。由于殷力、汪怀、赵楠三人作案时均不满18岁,因此,法院按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条款予以判决。曹全不满14岁,免于追究。(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陈黎明 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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