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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车祸26人亡 赔偿将“城乡同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1:32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重庆发生的“4·23”特大交通事故,目前已造成26人死亡。 23日8点10分左右,重庆渝运集团一辆车牌号为渝B64487的中型客车,在从渝北区开往北碚区的路上发生事故。车辆在一座名为长生桥的公路桥上,冲出桥面三四米后垂直坠落,坠落高度近13米。 这辆客车核载人数为25人,实载31人,包括司机在内共有32人。事故造成22人当场死亡,2名伤者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还有2人在医院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肇事客车的司机目前已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已对他实施监控。 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说,这次事故的善后赔偿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对城乡居民要实行“同命同价”,不能区别对待;二是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 国家安监总局正在重庆召开一个全国性的安全工作会议,在事故抢救领导小组会议上,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次事故是今年以来最严重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仔细查看了被客车冲倒的长生桥桥墩后说,桥墩没有一点钢筋,就是用水泥“沾”上去的。而且,桥墩应有46厘米高,但长生桥上的桥墩只有约10厘米高,不知道是设计缺陷还是偷工减料的原因。重庆市副市长周慕冰要求有关部门追查修建这座桥的原始记录,认真查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