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饭馆竟开江城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1:41 城市晚报

  长春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小饭店的做法违法,是偷税行为

  ■记者 徐岩/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一位长春市民和朋友到长春市汇文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消费了不到百元,但令他们不明白的是,在索要发票的时候,饭店给他们的发票一张是吉林市的,一张是麦当劳的。针对这一情况,长春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说,小饭店的做法违法,是偷税行为。

  长春市民程先生告诉记者,4月22日中午,他和自己的工人一起到长春市汇文路上的一家手擀面吉菜馆吃饭,消费了50多元。饭后,程先生向饭店要发票,饭店服务员给了他两张发票,一张是50元的,一张是5元的,两张发票都没有被刮过。回到住的地方后,程先生一看,两张发票让他感到吃惊,50元的那张竟然是吉林市的,5元的那张却是麦当劳开出的发票。而用这样的发票,程先生无法在自己单位报销。

  4月23日,记者随同程先生来到那家饭店,服务员见到程先生热情地打着招呼,当程先生对发票提出质疑的时候,对方表示可以给程先生换长春市的发票。记者看到服务员手中的发票都是已经撕下来的,而且多数不是长春的,即使是长春的发票盖的章也不是这家饭店的。

  服务员说,这些没有被刮过的发票都是让朋友帮助要的,还特意告诉朋友不要刮了发票,饭店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当然没有自己的发票了。

  长春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家饭店的做法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是违法行为,其显然也是偷漏税行为。发现这种情况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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