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后拍受害者裸照要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2:2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哈建伟 通讯员 崔岩报道 3名男子抢劫得手后,强行拍摄被害人的裸照,并以将裸照发布到网上相要挟,防止其报案。3人以此手段在近4年里作案20余起。4月20日,朝阳刑侦支队北部队将该持刀抢劫团伙抓获。

  4月17日下午3时,李先生和女友王小姐开车行至北五环东湖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聊天。这时,3名年轻男子持刀威胁李先生把车开到隐蔽的土堆旁,然后抢走了他们身上的两部手机、4000余元现金以及王小姐的挎包和银行卡。

  3名男子威逼王小姐说出银行卡的取款密码。之后,其中的高个男子立即驾车去银行取钱,另两名男子则用绳子将李先生和王小姐捆绑在一起。在脱掉了李先生的外衣后,两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相机给李先生和王小姐拍了照。

  半个小时后,去取钱的高个男子返回,由于银行卡的磁条失效,他并没有取到钱。

  3名男子让李先生和王小姐第二天下午3点送10000元现金,否则就把照片发布在网上。李先生和王小姐在3人离开后立即报警。

  4月20日下午3时许,根据线索,侦查员通过蹲守,在朝阳区来广营综合市场美食小吃城内将抢劫嫌疑人康某、张某、杨某抓获,在康某身上起获了被抢的手机等财物。

  据康某说,他们专门在五环外偏僻的地方作案。抢劫得手后,脱光事主衣服,给他们拍照,并以将照片发布在网上相要挟,防止事主报案。3人交代,2003年以来已经用此手段结伙作案20余起。

  目前,康某等3人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审查核实工作正在进行中。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