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后伤口撒盐致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2:2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宇航 通讯员 王悦报道 对人毒打后,还在伤者的伤口上撒盐,致人失血过多死亡,昨天记者获悉,赵桂丽等4人被丰台法院分别判处10年到14年的有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家属19万余元。

  去年8月15日晚上,王贵祥(化名)和朋友一起喝酒,酒足饭饱之后,王贵祥说要去丰益桥附近的一个足浴休闲中心了解一件事。在朋友的追问下,王贵祥说他前两天在足浴休闲中心打了人。就这样,王贵祥不顾朋友的劝说,一个人打车去了足浴休闲中心。

  第二天凌晨,足浴休闲中心的经营者赵桂丽见前两天打人的王贵祥又来了,就叫了武晓龙、赵涛、崔赵壹出来。3人拿着铁管,不由分说便对王贵祥毒打,王贵祥被打得遍体鳞伤。赵桂丽还指使3个人向王贵祥的伤口上抹盐,之后把他从足浴休闲中心扔了出去。

  王贵祥的朋友见他迟迟不回,就到足浴休闲中心去找,大老远就看见马路上躺着一个人,过去一看是浑身是血的王贵祥。

  王的朋友把他送到医院,但王终因创伤性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指使打人的赵桂丽和打人的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4名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给王贵祥的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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