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元钱就能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2: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日照4月23日讯日前,日照市东港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原告李先生只交纳了10元钱的诉讼费。据了解,这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日照市受理的第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李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在为山东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常工作期间,从未接到任何有关旷工问题的书面警告、处罚等通知,也没有违反过劳动纪律,但该公司却以李先生违反劳动纪律累计旷工30日为由,给其以除名的处罚决定,并终止了劳动合同。李先生认为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的金额共计11万余元。

  据东港区法院负责人介绍,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原本需要交纳550元的诉讼费,但在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之后,只需要交纳10元钱就可以,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刘娜 王林林 侯健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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