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耗子"否认贪污2400万 称涉案数不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3:31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昨天上午,被称为“粮耗子”的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原老总谢辉明再上法庭,其贪污受贿数千万元案在广州中院一审第二次开庭,昨天着重核对涉案款项数目。谢辉明当庭称指控他贪污2400万不符实际,“用倒推方法推算的数字不准确!”

  据指控:谢辉明利用职务便利,于1996年至1997年间,先后收受顺德市粮食公司蔡某贿送的43.6万元。1992年至1996年间,他截留惠州等地的处理库存粮差价款近600万元,供自己支配和使用。1993年至1994年间,他伙同他人截留小麦差价款1831万元。

  昨天,公诉机关提供审计说明,作为新的证据出示,并肯定谢辉明有自首情节。但是,谢辉明本人及其辩护律师都对这份说明提出意见,谢辉明称“说明”中推算的数与实际差别太大。其辩护律师亦称该说明不具证据合法性。法官惊讶地说,这份说明肯定了谢辉明自首情节,辩护律师等于是“把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否定了”。

  谢辉明说,公诉机关指控他贪污2400万与事实不符。他第一次只截留了300多万,第二次只截留1300多万。“说明”采用倒推法得出的数字不准。他的律师称,贪污罪名的大部分证据不是原始的,而且截留差价款是单位行为,谢辉明没有签名,也没有转移、藏匿和使用。

  昨天庭审时,不到50岁的谢辉明反应略显迟钝,法官问话,他常以“嗯”、“啊”作答,法官再问,他才突然猛醒,指着自己说“耳朵不好”。最后陈述时,他承认受贿,并称当时确实为小团体利益截留顺德的差价款,“因为大家都这样”,但从来没有私分或占有:“我没有这样想过,也没有这样做过。”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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