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费深圳开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4:12 南方都市报

  奥一网此前,深圳K厅坚决对卡拉OK版权费说“不”,甚至派出代表赴京与国家版权局叫板。但自卡拉OK版权费4月起在深圳开征以来,深圳有13家卡拉OK经营场所与中国音像协会签约缴纳版权费。但中国音像协会没有透露具体的KTV企业名单。

  据中国音像协会广东联络站的邓先生介绍,第一批签约的KTV企业,享受每天每包房8元的优惠,低于此前公开的每天每包房12元的标准。本月过后,签约KTV企业将不能享受此优惠。卡拉OK经营者如果仍拒不缴费,音像协会将要求从其卡拉OK曲库中删歌。

  深圳2/3的卡拉OK歌舞厅在罗湖。质疑收费的罗湖区娱乐业协会秘书长张效坤也证实,深圳确有13家KTV企业在缴纳版权费,其中有两家还是该协会的会员单位。

  张效坤告诉记者,深圳情况比较特殊,从早些年开始,会员KTV企业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版权费,至今双方仍在合同期内。目前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分别向深圳KTV企业收取版权费用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而邓先生告诉记者,卡拉OK曲库中歌曲的版权,只有那些与中国音像协会签约的歌手及唱片公司的作品的版权才属于该协会。有鉴于此,张效坤希望中国音像协会出示证明,说明卡拉OK曲库中哪些歌曲版权属于他们,避免其他版权所有机构也要收取版权费。

  张效坤表示,卡拉OK版权费开征后,市民唱K肯定要涨价。

  这些版权费最后流向哪里?一家KTV企业负责人说:“这些钱收上去之后,并没给著作权人。有些写歌的人可能都死了,但钱还照样收,收上去怎么给啊?”

  “协会会员们并不是不愿意缴纳版权费,只是希望缴得明白,缴得轻松”。目前,协会正在同音像著作权协会进行探讨,张效坤希望双方能够达成一个收费又合理、又科学、又达到管理目的的共同意见。

  编辑: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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