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出车祸赔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5:02 重庆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钟臻)一女子在搭乘男友林某驾驶的单位车辆回家时,从车门摔出重伤身亡。在死者女儿将林某及其单位告上法庭获赔20余万(本报曾作报道)后,被告单位将驾驶员林某,告上法院追偿赔偿。昨日,该案在江北区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林某“公车私用”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判决赔偿16万余元。

  去年6月7日下午,我市某公司职工林某开着单位的车和女友张某外出,途中张某在车上打电话时从坏了的车门处摔出,在送到医院急救后死亡。事后法院判公司和林某连带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生活费等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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