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垮铁塔 父母要赔234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付军 本报记者 袁勇)

  青白江区的刘某、蒋某、沈某和周某等4个少年,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伙同其他6名未成年人盗窃高压输电线铁塔上用于支撑的钢材,引发铁塔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30多万元,成为截至目前四川最大的破坏电力设备案。昨日,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4个少年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鉴于刘某等人未满18岁,赔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全额承担,其父母共同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234.4295万元。其他6人因未满16岁不承担刑事责任。

  据悉,刘某、蒋某、沈某和周某辍学在家。从2005年6月起,他们伙同其他6名未成年人,对220KV龙丰东线32号至39号铁塔的钢材进行大肆盗窃。2006年5月23日至6月8日晚,刘某等4人先后多次对位于青白江区城厢镇十五里村5组的39号铁塔进行了盗窃。2006年6月9日凌晨6时20分,因为刘某等人的连续疯狂盗窃,39号铁塔轰然倒塌。后经查,此次倒塔造成电量损失以及抢修等费用合计234.4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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