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得了职业病用人单位要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7:43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刘霞)4月23日,省卫生厅、太原市卫生部门与太原铁路局等单位在火车站站前广场前,为过路群众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

  4月23日至4月30日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根据2006年职业病卫生统计报告,全省共有有害作业厂矿5912个,有害作业厂矿职工总数1408157人,接触有毒有害作业职工740513人。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如果诊断为职业病,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埋单”。

  目前,我省共有职业病诊断机构10家,省城有4家,分别是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和中辐院附属医院。

  (编辑:樊永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