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缺标识 老迈家电不“退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7:43 山西新闻网

  新闻前缀

  白大妈家住省城并州路某单位宿舍,家中的冰箱已使用了近11年。不久前的一个深夜,熟睡的白大妈被一阵异响惊醒,起身发现,冰箱顶上冒起了小火花,她端了盆水将火浇灭了。事后,厂家维修人员表示,冰箱自燃是插件短路造成的,这台冰箱使用时间过长,已过了安全使用期限。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于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并不了解,很多本该退休的家电仍坚守岗位。

  家电普遍超期服役

  市民孙先生家的煤气热水器已经使用了七八年,每次打火的时候,总会发出“嗡”的一声闷响,震得人心里发慌。孙先生表示,虽然也担心过热水器“老”了,会不会有安全隐患,但一直没什么问题,也就慢慢放心了。“我也想换台新的热水器,但经济不允许,这个还能用将就吧。”

  外来打工人员胡师傅是做裁缝生意的,家里的电视是从彭村市场上花200元买的。买的时候从机型看使用时间已经不短了,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将这台旧电视搬回了家。没想到,电视看了没几天发生自燃,电视旁堆着的不少布料被引燃,损失巨大。

  在采访中,绝大部分市民表示不清楚家用电器也有安全使用期限。听说家电和食品一样有“保质期”,市民纷纷询问:家电用多少年算超期使用呢?

  “保质期”缺失问题多

  针对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记者查看了许多品牌家电的使用手册,小到加湿器、电吹风,大到冰箱、电视、空调,除了产品三包期,各家均未注明该产品的使用年限。

  省家电维修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发达国家,家电的使用寿命约为5―7年。然而,目前,国内对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并无标准,各生产厂家也均未对自己产品的“保质期”进行标识。

  厂家不提产品“保质期”,而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抱着“修修补补又一年,能用就行”的心理,造成了电器超期服役,该退休时仍在岗上的问题。

  据了解,家电超期服役会造成线路老化、机械磨损等问题,严重的话极易发生着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没有家电安全使用期限的规定,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其实,家电超期服役除了存在安全隐患,在维修方面也是困难重重。市民李女士家的冰箱用了8年左右,最近,冰箱出现不制冷的毛病,联系厂家售后进行维修,但售后服务人员检查冰箱后表示,这个型号的冰箱太老了,厂家已经不生产这种型号的零配件了,如果想修,只能从柜体上打洞。

  细则有望年底出台

  近日,中消协公布消息称,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有望今年出台,将强制要求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消费者在这个“寿限”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当然家电过了“寿限”出现安全事故,厂家将不再承担责任,因此消费者要时刻关注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家电到了退休年龄时,一定要及时让它下岗休息。

  本报记者龙艳萍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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