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的照片怎么印上了门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8:10 南京晨报

  晨报讯 谭迅(化名)意外发现自己的摄影作品登上了风景区门票,同时还成了景区广告的主要宣传内容,谭迅连忙找到旅游公司讨说法。

  谭迅是常熟市摄影家协会的一名会员,2004年某画册发表了谭迅拍摄的“沙家浜芦苇荡”作品,后来,谭迅与常熟市文明办协议约定:谭迅将包括“沙家浜芦苇荡”在内的四幅作品以总共2500元的价格提供给该画册使用。

  2006年4月,谭迅购买了沙家浜风景区的门票。“门票上怎么是我拍摄的照片啊。”这个意外发现让谭迅急上心头,同时谭迅还发现,旅游公司的七块广告牌、旅游车上都使用了他所拍摄的这组照片。

  “你的照片是在宣扬常熟市景观的相关会刊上发表的,是新闻类照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旅游公司称。

  近日,经过江苏省高院二审认定,谭迅的“沙家浜芦苇荡”作品是艺术作品,该作品以自然风光为主要内容,并非单纯表达事实消息的新闻类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方最终被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谭迅还获得对方公开赔礼道歉以及5万余元的赔偿。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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