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器官捐赠立法再现曙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8: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5月1日施行

  本报讯(记者胡敏)破冰艰难的我省器官捐赠立法出现曙光。记者近日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获悉,3月21日经国务院第17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加速我省相关地方立法步伐。

  2006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高庆等13位代表联名提案,呼吁制定切合四川实际的《四川省组织器官捐赠条例》。议案给出一组数字:目前我省有80万肝病患者挣扎在死亡线上,约有5万人等待肝移植,有约4万个肾病患者等待肾移植,有40万以上病人需要植骨,有约5万失明病人等待角膜移植。但是,2003年我省全年进行肾移植仅150例,肝移植50例,骨移植2000例,角膜移植近200例。究其原因,在于捐赠器官数量严重不足。

  但是同年底,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四川对人体组织器官进行捐赠立法的条件还不成熟,有关方面对立法可行性和具体规范内容方面分歧较大,如死亡的时间标准如何规定、应由谁来规定、地方立法界定死亡标准有无权限、死刑犯人遗体捐赠如何规定,还有一些涉及伦理、技术、法律和部门职责的划分等等。

  “许多内容需要国家上位法予以明确,地方立法难以解决。”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卓凯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已经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人体器官捐献进行专章规定,不过一些技术层面问题,如“死亡时间认定”等仍待进一步明确。他同时表示,尽管相关立法调研尚未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内容,不过教科文卫委员会已经加快进行相关调研工作,为立法作好前期准备。

  记者同时从成都市有关方面获悉,在该市今年进行的39件立法调研论证项目中,遗体捐赠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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