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7月1日后公布交强险"答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9:31 河北日报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7月1日后公布交强险"答卷"

  费率可能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记者毛晓梅)中国保监会23日上午在京召开2007年度第一场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针对媒体普遍关注的“交强险”有关问题,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明确表示:7月1日后,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实施一周年的数据情况,根据情况可能会对交强险费率做出调整,当调整幅度较大时还将进行听证。

  2006年7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推行交强险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利益,通过经济手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

  袁力表示,目前交强险施行还未满一年,各项财务数据还难以反映一个完整业务年度经营情况。在交强险经营完整业务年度并经保监会对交强险业务进行全面准确的核查后,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全行业的交强险经营情况。

  同时,根据责任保险精算经验,对于一年期的保险产品,要在三个业务年度后方能准确说明费率精算结果。保监会将按照《条例》规定,根据保险公司交强险的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调整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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