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变“村”,业委会投票同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9:52 半岛都市报

  自4月22日本报在A5版上刊登了《出趟门回来小区改了名》一文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虽然此事在小区居民中引起很大争议,原“华易·春之都”业主委员会却仍于4月22日上午举办了盛大的揭牌仪式。就在当天,本报再次接到众多小区居民的电话,纷纷对“华易·春之都”更名一事提出质疑。4月23日,记者再次就此事进行采访时发现,此事的主管部门李村街道办、李沧区物业办以及李沧区民政局均不知情。

  4月23日上午,记者赶到了“华易·春之都”的开发商———青岛华易置业发展总公司,其常务副总经理刘剑波告诉记者:“今天上午一上班,我们公司的热线电话便被打爆了,不仅居民们纷纷打电话来咨询我们为何小区要改名,就连客户也纷纷来电询问我们企业是否出现重大问题而被迫更名等,起初我们的工作人员由于不了解情况,对此根本无法解答,无奈之下,我们上午紧急召开了应急会议,统一口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刘副总经理说,公司已将此工程作为一个树品牌的形象工程,而且该工程也成了岛城经济适用房的样板楼。作为开发商,他们不可能拿企业的声誉开玩笑。但是,这次更名事件竟然在他们和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为了维护企业形象,更为了给居民讨一个说法,他们将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随后,记者根据居民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如今的“达翁村之都”居委会主任,即原“华易·春之都”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君。王君告诉记者,他现在在外面有事,暂时赶不回来。当记者问及是通过什么程序更换原“华易·春之都”的名称时,王君说,当时是因为许多在此居住的老居民(原达翁新村村民)向其反映,自开发商青岛华易置业发展总公司于2005年3月份交付后,其物业也在一年后撤离,如今更换为青岛胜利锦绣物业,居民们觉得既然小区如今已经和青岛华易置业发展总公司没有任何联系,加之其中大部分都是原达翁新村村民,因为怀旧,在经过业主委员会投票同意后,才决定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改名的。

  当被问及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时,王主任称当时居民们都同意,所以就改了,至于未审批便擅自更名,他也承认其中有问题。但王主任一再向记者强调,他手头有居民们同意改名的证据,可于下午3时到居委会查看。

  下午3时,记者赶到居委会想进行采访,却吃到了闭门羹。记者再次拨打了王主任的电话,他称在外面办事赶不回来,当记者问及其所准备的证据时,王主任说楼下小花园里的居民都是证人,随便问他们就行,随即便挂断了电话。记者随后赶到小区内的小花园,有几个人接着便围拢上来,主动向记者表示他们十分支持小区更名,但当被问到是否举行过居民投票或进行过更名公示时,几位居民都哑口无言。

  正当记者准备离去时,刚走到小区门口,又有不少居民靠了上来,一位姓张的大爷告诉记者,刚才在小花园内所谓的居民中,有的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因此他们所说的根本不能代表整个小区居民的意见。张大爷还说,小区内多数居民根本不知道为何更名,更没听说过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这种做法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而更名后他们到小区居委会寻求说法,居委会要么表示不清楚,要么关门谢客。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了李村街道办事处,其办公室孙主任在听到“华易·春之都”更名一事后说,他们已经接到李沧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电话,表示要彻查此事,对于居委会这种擅自作主更换名称的行为,街道办事处并不知情。而李沧区物业办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华易·春之都”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向其申报更名事宜。

  对此,记者又采访了李沧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一位姓何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根据《青岛市地名管理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楼群、小区、建筑物进行更名,必须由其建设单位、产权所有人、有关主管部门到民政局进行申报,而后报请李沧区人民政府批示。而“华易·春之都”更名,其建设单位———青岛华易置业发展总公司、其产权所有人———全体居民以及主管部门都未进行申报,因此更名行为涉嫌违法。

  面对沸沸扬扬的小区无故更名一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周鹏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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