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聪法院登记 继承龚如心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09:55 金羊网-新快报

  对簿公堂一触即发,但各方都有顾忌

  新快报讯据香港媒体报道,声称是华懋集团已故主席龚如心遗产唯一受益人的陈振聪,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的遗产承办处登记“知会备忘”。陈振聪的代表律师麦至理,向高院遗产承办处办理龚如心的遗产登记发出“知会备忘”,如有人申领龚如心的遗产,须知会陈振聪。

  至于作为龚如心2002年遗嘱受益人的华懋慈善基金,早前已正式向高等法院提交“知会备忘”,有报道指出,华懋慈善基金上周五已向高等法院提交文件,要求确认龚如心的“02年遗嘱”是“最后遗嘱”。

  根据程序,如果其中一方提出承办龚如心遗产,需要通知对方,若遭到反对,将会引发争产官司。

  据悉,把全部剩余财产送赠风水师陈振聪的遗嘱据称是2006年10月订立,是龚如心的最后遗嘱,用英文法律字句写成,有龚如心和见证人的签名,现在看来真实性颇高,从法律上是可以撤销或修改2002年遗嘱内容,使华懋臣子和龚家亲属好梦成空。

  然而,这份遗嘱订立的时间,在龚如心病重至无法公开露面之后,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有疑问,而遗嘱内容又太过偏离人情和常理,置龚家亲属、谊子谊女、华懋员工于不顾,把自己和丈夫一手创立的商业王国交给一个未曾参与华懋业务的风水师来全权打理,令人怀疑是否龚如心的真实遗愿。

  法律界人士意见指出,倘事件演变成“争产案”,闹上法庭,陈振聪如何交代两人的关系将成为他能否得到遗产的关键。

  法律界人士分析称,两人的关系对可能会发生的“争产案”带来关键的影响,倘陈振聪仅为龚如心的“风水顾问”,则遗产事件一旦闹上法庭,法官或会基于堪舆家承受客户全份遗产并不寻常,而倾向假定该堪舆家曾透过某些行为“不当影响”了客户,而该堪舆家必须证明自己未曾对客户作出不当影响,否则该份遗嘱便会无效。不过,如果该堪舆家的身份、即遗产受益者与遗赠者是“男女朋友”关系,那么,证明有“不当影响”的责任便会落在质疑遗嘱的一方上。

  因此,有律师分析认为,对簿公堂对各方而言均有所忌讳,私下解决是最适当途径,龚如心辞世至今,没有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其生前遗嘱,也是为了避免激怒另一方,导致诉诸司法的结果。

  

陈振聪法院登记 继承龚如心遗产

  图:若闹上法庭,陈振聪如何交代与龚如心的关系将成为他能否得到遗产的关键。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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