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水烧死32人”事故查明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0:25 竞报

  新华社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通报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要求冶金行业有关部门单位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事故原因 未采用专用起重机是原因之一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四点。

  一是该公司生产车间起重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按照《炼钢安全规程》的规定,起吊钢水包应采用冶金专用的铸造起重机,而该公司却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机;

  二是设备日常维护不善,如起重机上用于固定钢丝绳的压板螺栓松动;

  三是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厂房内设备和材料放置杂乱、作业空间狭窄、人员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四是违章设置班前会地点,该车间长期在距钢水铸锭点仅5米的真空炉下方小屋内开班前会,钢水包倾覆后造成人员伤亡惨重。目前,已成立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背景 冶金行业重大生产事故大幅上升

  通报指出,多年来,随着中国原材料需求的迅速增长,钢铁等行业产能迅速扩大。冶金行业由于自身特点,安全管理难度大。2006年,全国冶金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0起,死亡244人,其中重大事故9起,死亡37人,同比上升28.6%和48.0%,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事故防范措施 5月底完成冶金企业安全督查工作

  为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监总局要求全国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做好五项工作,其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的要求,立即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督查。各地要在5月底前完成重点督查工作,总局也将适时在全国组织开展重点地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互检督查工作。

  事件回放:

  2007年4月18日7时45分,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一个装有约30吨钢水的钢包在吊运至铸锭台车上方2-3米高度时,突然发生滑落倾覆,钢包倒向车间交接班室,钢水涌入室内,致使正在交接班室内开班前会的32名职工当场死亡,另有6名炉前作业人员受伤,其中2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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