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前必须取缔活禽销售宰杀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0: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4月30日前,城郊九区及三个开发区的所有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和宰杀场所必须全部取缔。记者了解到,我市工商局昨日下发了《取缔集贸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与各分县局局长签署了《限期整改达标通知书》,要求必须按期完成任务,否则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城郊九区及高新、经开、曲江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和宰杀场所,于今年4月30日前全部取缔;各县县政府所在地的所有集贸市场活禽销售和宰杀场所一律于2008年前全部取缔。同时,要取缔临街、集贸市场、社区和居民小区以及城中村无证照“六小”行业经营户。从4月30日至5月10日,市工商局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此后,如发现查处不力、工作失职,仍有活禽交易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