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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1: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李铭、张舵) 在“五一”黄金周来临之际,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旅游局共同制定的《北京市“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于23日正式发布,并将从5月1日起在首都地区旅行社推行使用。 示范文本对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针对以往“一日游”活动中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文本也有相应条款。例如,文本中规定在旅游活动中,旅行社不得安排指定购物、自费项目和医疗咨询;除约定费用外,旅行社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由于意外事件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属于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将不承担责任。 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顾晓园介绍,近年来,北京旅游接待人次每年都在1亿人次以上,其中散客的比重高达50%。丰富的散客旅游资源使“一日游”市场保持着旺盛的需求,同时也刺激了非法“一日游”的发展。 北京市旅游局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006年到京进行“一日游”的游客所选择的出游组织方式中,非法“一日游”经营者占15.4%,正规旅行社只占2.1%。“一日游”市场的混乱不仅严重影响了首都散客旅游市场的发展,而且也影响了首都的形象和声誉。 顾晓园说,这次出台的《北京市“一日游”合同》文本将有助于规范北京“一日游”市场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文明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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