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0万15万买燕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2:37 新闻晚报
□李朝涛

  晚报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 昨日上午,66岁的一银行广东分行原行长符史峰涉嫌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其利用职权批准贷款1800万,从中收受好处费30万港币,符史峰否认指控,辩称所拿的钱是招待费,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66岁的符史峰原籍海南,1990年至1998年期间担任某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

  据市检察院指控:1993年初,中山市一国有企业与香港一公司合作开发项目,因缺少资金,找到时任中山分行行长的朱某等人申请贷款。朱某便找到符史峰帮忙。1994年中旬,符史峰与朱某等人在澳门开了个会,不久,1800万元贷款便从省行拆借到了中山分行,随后又兑换成了港币作为该项目的贷款。1995年和1996年,符史峰先后4次在香港从朱某手中拿到30万港币“好处费”。公诉人认为符史峰利用职权批贷款后“中饱私囊”,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由于符史峰曾供述,15万港币用于“公务消费”,用来买鱼翅、燕窝、洋酒XO,接待来访领导、疏通跟总行的关系。

  公诉机关还出示了银行一司机的证言称:“符史峰曾让我帮他买过5万元的燕窝。”

  符史峰还提出,买来的燕窝一部分送给了总行某领导,该总行领导的老婆证言则称“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符史峰送的燕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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