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外轻伤害案委托调解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2:46 新闻晚报
□记者王凤梅 通讯员施妍萍

  晚报讯 本市首例“涉外轻伤害案委托人民调解”日前在虹口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成功。在虹口区司法局、区联调委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的共同努力下,仅用2天调解完成原本最快需要2个月行政调解或数月诉讼结案的涉外轻伤害案。

  2月16日,澳籍女子王某怀疑丈夫与另一澳籍女子李某有染,于是带两人上门与李某等三人发生激烈争吵厮打。

  当天,此案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移交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其中两人构成轻伤,一人构成轻微伤。事后,双方对自己的错误行为都有所醒悟,愿意和解。3月底,双方通过各自代理律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

  4月3日,被害人及其代理律师到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申请对王某等人故意伤害案进行人民调解,并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初,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经与区司法局商量后将案卷送到虹口区联调委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此项委托为本市首例“涉外轻伤害案委托人民调解”。4月7日、8日(双休日),区联调委两位专职调解员,主动放弃休息,对案卷作了仔细分析研究。

  4月9日,区联调委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这起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进行了调解。人民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了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加害人自愿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0万元整,被害人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当天,人民调解协议书生效并付清全部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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