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行抢后拍下事主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5: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雷娜 通讯员崔岩)几名男子抢劫得手后,还给事主拍下裸照,希望以此要挟事主不要报案。但他们拍下的照片成为指认他们犯罪的证据。昨天,该抢劫团伙的三名嫌疑人被朝阳警方刑事拘留。

  4月17日下午3时,李先生和女友开车来到东湖北五环断桥西侧的一个小树林里,遭三名男子持刀抢劫。歹徒抢走了他们身上的4000余元人民币及银行卡等物品之后,又逼迫两人说出了银行卡取款密码。

  李先生说,随后他和女友被歹徒用绳子捆绑在车内,由两男子负责看守。另一名男子驾车去银行取钱。在等待期间,两名男子脱去了李先生的衣服,给他拍下照片。半小时后,负责取钱的男子返回,因为银行卡磁条失效,他未能取到钱。三名男子便让李先生第二天下午送1万元过来,否则就把照片发布在网上。

  几名男子离开后,李先生和女友向朝阳刑侦支队北部队报案。4月20日下午3点,嫌疑人康某等三人被抓获,民警当场在他们身上起获事主被抢财物。

  经审查,自2003年以来,该团伙选择在五环外偏僻的地方以同样手段作案20余起。嫌疑人称,给事主拍裸照是因为“一般人都害怕网上曝光自己的隐私照”,他们以此要挟事主不要报案。

记者: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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