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玻璃砸伤路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5: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在路过一幢居民楼时,小崔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伤。因怀疑肇事玻璃来自该楼5层的小建(化名)家,小崔将小建告上法院,索赔近两万元。近日,因小崔未能查清致伤玻璃的来源,法院以诉讼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她的起诉。

  小崔诉称,去年6月24日下午6点,她在回家途中,行经顺义区义宾北区1号楼2单元时,被楼上坠落的一块玻璃砸伤右前臂,后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同时,她委托朋友报警。

  小崔说,经民警现场勘察,确定致伤玻璃来自该楼5层小建家的厨房窗户。因此,她要求小建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9万余元。

  法院认为,小崔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砸伤她的玻璃是小建家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当时该楼其他业主家窗户玻璃是否存有破损,而她所述警察的破案结论,经查不属实。因此,不能认定肇事玻璃是小建家的。

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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