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悦一张像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5: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通讯员赵志雪)因自己的肖像被用在了洗发水外包装悬挂的标签上,孙悦将生产商顺德市嘉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销售商北京恒发超商贸有限公司告到法院,索赔肖像使用费200万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孙悦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11月13日,她在北京恒发超商贸有限公司发现其销售的“法姿微离子洗发露”、“法姿游离子洗发露”、“法姿阳离子洗发露”的商品外包装上均悬挂了带有她肖像的标签,而这些产品的生产商正是顺德市嘉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11月26日,她又发现顺德市嘉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使用她的肖像,并通过电视广告片为其“法姿去屑洗发水”系列产品做广告宣传。

  孙悦认为,上述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已长达两年半之久。二被告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并销售侵权商品,应承担赔偿责任。她还要求顺德市嘉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商场立即停止使用她的肖像,撤掉侵权商品并公开赔礼道歉。J009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