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儿发现养女竟是在逃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15: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年近9旬的谢先生生前收养了一名31岁的“女儿”滕某,并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滕某。滕某凭借这份遗嘱在谢老先生死后,将其两处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谢先生的儿子认为老人是在滕某的蒙骗下立下了收养公证和遗嘱,甚至查出这名养女居然是被通缉多年的网上诈骗在逃嫌疑人。谢先生将这名警察都找不到的滕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遗嘱无效,由其继承父亲的遗产。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谢先生诉称,谢老先生因精神分裂在北京家中养病时一直是孙子一家照顾他的晚年生活。1999年,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滕某和谢老先生相识,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滕某就哄着谢老先生收她为养女。并到公证处立下了在有子女的情况下收养滕某为养女的公证。同一天,又立遗嘱公证,称自己无儿无女,去世后将所有财产全部留给养女滕某。

  2005年,谢老先生去世。滕某拿着公证遗嘱将谢老先生的两处房产划归到自己名下。直到此时,谢先生才得知父亲立遗嘱一事。谢先生在调查过程中惊奇地发现,滕某在2000年涉嫌以帮人办事为由,诈骗他人钱财60万元后逃跑,一直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谢先生认为,他父亲所立的遗嘱和收养公证严重违法,而且本身有精神病史的年迈父亲在滕某欺骗下立的遗嘱应属无效。而他作为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其继承权应受到法律保护。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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