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23:50 中国新闻网

 二、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待加强

  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依法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招商引资、轻服务保障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未落到实处。近些年来,台胞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方面,反映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主观性较强,影响政府公信力。有的部门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忽视在招商引资或扶持已投资的台资企业过程中及时宣导我新近出台的政策和法规,直接影响台胞合法权益。二是一些地方在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待提高。三是对《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不够,影响了执法效果。

  3.有关政策规定与《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不尽一致。有的部门在出台相关规定时,未注意做好与《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衔接的工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给台胞造成困扰。

  4.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前,国务院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了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缺乏有针对性的行政法规;台胞投诉案件数量呈递增趋势,特别是合同纠纷较为突出。

  (二)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和生活遇到新问题

  1.台资企业使用土地问题突出。土地使用问题是台胞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在台胞投资集中的省份尤为突出。

  2.台资企业反映生产经营面临种种压力。根据近期对台资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台资企业对于企业商标注册周期过长、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台资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产品通关等问题反映较为集中。

  3.常住大陆台胞在生活中存在诸多不便。如滞留台胞管理归属权责不清,救助工作机制不健全;各地方虽结合实际情况对台胞子女就读我中小学采取了一些优惠措施,但目前尚无全国性的指导政策。

  (三)《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待修改和完善

  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在执行《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过程中,存在行政问责制难以落实的情况,影响执法力度。

  (四)台湾当局紧缩大陆经贸政策影响台胞正当权益

  目前,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中存在的有些问题是台湾当局对台胞投资大陆采取禁止和限制性经贸政策造成的,如台资企业面临的双重征税问题,为规避台当局限制绕经第三地转投资增加投资成本;台湾当局对台上市公司赴大陆投资在产业和投资金额比例上的严格限制致使台商失去更多发展机会;台湾当局限制两岸直接通商通汇、限制高科技产业和公营企业赴大陆投资等,客观上也导致台胞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三、进一步加强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切实做好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台办和各地方、各部门将站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形成全社会重视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建立高效务实、责任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体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积极维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与严肃性;二是提高台胞投诉案件的办案质量,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发阶段;三是出台行之有效的部门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纠纷案在台胞投诉案件中的数量和比例,切实维护我依法行政的形象,提升台胞投资大陆的信心。

  (三)转变作风,热情服务,培育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各部门、各地方要增强服务意识,了解和关心台胞投资经营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台胞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有针对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把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阵地前移。要针对台胞反映较多的台资企业土地使用问题、加工贸易企业通关问题、台胞在大陆生活应享有的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问题等,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针对当前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并纠正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偏差,提出整改意见。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开创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部门,落实在队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对所辖系统、所管领域的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深入研究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努力完善工作制度与措施,对一些涉及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敏感问题,要善谋对策,防患于未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关心和督办台胞投诉案件,加大工作投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台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为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创造一个高度法制化的环境

  目前,解决大陆台胞投资纠纷的方式主要有司法程序、仲裁程序、调解和行政协调。其中运用较多的是司法程序和行政协调。从今后发展趋势看,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依法办事是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当前要重点推动两方面工作:

  1.适时修订《台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一是针对两岸经济关系的新特点和新形势,对台湾同胞的投资主体、投资形式、投资领域、投资便利化等予以进一步明确。二是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反映较多的台商转投资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研究解决办法。

  2.认真清理与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议全国人大有关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涉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确保涉台立法的统一性、严肃性和科学性。

  3.加快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对于台胞投资保护问题比较突出并且尚未立法的省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台胞合法权益保护提供一个健全的法制环境。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正当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方面,要把办理台胞投诉案件和向台胞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对台胞的法制宣传,使台胞熟悉祖国大陆有关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对一些坚持无理诉求的台胞,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劝导其息诉罢访;对因自身投资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不善而引发的闹诉、缠诉案件,必须果断处理;对有法不依、违法经营和侵犯大陆同胞投资权益的台胞或台资企业,必须依法查处。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宣传与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宣传台胞投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实例;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主要媒体宣传与群众舆论引导相结合,形式多样,内容真实,引导舆论。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是造福两岸同胞的工作,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为推动两岸关系继续朝着和平稳定方向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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