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越护栏罚款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0:29 北京晨报

  山东开出行人违法第一单

  晨报济南专讯 4月23日上午,烟台市交警对违法翻越南大街护栏的一名行人进行执法,一名青岛籍男子被执法交警处以20元的罚款。据悉,这是《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实施以来山东省开出的首例行人罚单。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第七条规定,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的,都将被处以20元罚款。

  4月23日11时30分许,一位身着黑色运动服的青年人,从烟台南大街购物城附近,在来回躲过车辆后,一个高儿翻越过护栏,未等逃走就被周围交警拦住。该男子是青岛人,被当场处罚20元。 《山东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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