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者买单将受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0:50 新安晚报

  本报讯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简称《办法》),将为消费者撑起强力“保护伞”,经营者如果玩弄价格“花招”,强制消费者买单,将会被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

  《办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公平、合法、诚实、可信,执行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时,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不得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对于一些经营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办法》也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另外,对于消费者十分痛恨的经营者不合理做法,如一些商家没有合法依据强制要求消费者接受指定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或者将属于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的咨询、培训、信息、检测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并收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责令经营者暂停营业,并处以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吴朝虎 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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