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拟举行颁证仪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02 新京报

  民政部表示将推广免费颁证制,增强当事人婚姻家庭责任感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今后几年,我国将积极推广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并设立颁证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以提高当事人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

  健全登记机关限时办结制

  民政部昨天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民政部表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积极推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场地分离,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也应逐步推行。

  在规划中,民政部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和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对婚姻登记机关无有效投诉,婚姻登记与有偿服务要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

  民政部要求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健全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婚姻当事人办事的制度。

  2010年实现在线实时婚登

  民政部在规划中表示,到2010年,登记量大的婚姻登记机关应配置排队叫号系统或触摸式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设施,保证婚姻登记秩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网上预约登记、应用身份证阅读器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效率。

  到2010年,全国省级民政部门将基本建成婚姻登记数据库和工作平台,实现在线实时登记和婚姻管理信息化。

  县级以上(含)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和有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由计算机打印婚姻登记证件和各类审查表,实现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县级以上(含)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计算机数量应不少于婚姻登记员人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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