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推行房产开发意见书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4月24日讯 临沂市建设局将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管。

  今日记者从临沂市建设局了解到,按照意见书,凡是拟出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条件意见,明确开发项目的住宅套型结构比例、经济适用住房比例、住宅性能要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措施,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必要条件之一。


记者 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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