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亲戚出气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1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4月24日讯 听说连襟家的女儿被“拐跑”后,一男子答应了连襟的要求,对“拐人者”非法拘禁。近日,该男子戴某被河东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兰山区某街道办事处居民戴某与刘某(已判刑)是连襟关系。2006年3月,刘某在临沂某超市打工的女儿离家出走,刘某打听到和女儿一起打工的男青年孙某也同时出走,便怀疑是孙某将其女儿拐跑。

  2006年12月,刘某打听到了孙某的下落,为教训孙某,当晚刘某指使连襟戴某等人,将孙某拘禁在兰山区戴某家的一空房内。其间,戴某对孙某实施殴打。后又将孙某转移到兰山区一旅社内。

  法院审理认为,戴某受人指使,非法拘禁他人,剥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通讯员 李恩维 张兰  记 者 胡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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