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 我省年内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21 城市晚报

  截至去年年底,全省拖欠职工工资累计31.6亿元,年底时各地清欠率将达到95%以上

  ■孙鹤 记者 李明罡/报道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为4802户,累计拖欠职工工资31.6亿元,涉及职工人数69.6万人,人均拖欠工资4544元。为确保全省在2007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我省建立了政府目标责任制,将“企业历史拖欠工资清欠率”指标列入各级政府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要求各级政府在2007年年底时企业历史拖欠工资清欠率达到95%以上。

  在累计拖欠的31.6亿元职工工资中,2006年当年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为1091户,拖欠职工工资2.8亿元,涉及职工人数5.5万人,人均拖欠工资5091元。

  另外,继续积极探索和建立预防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长效机制,全面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备案制度和欠薪报告(保障)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对重点监控的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其他企业,逐步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

  长春劳动合同年内签订率将达98%

  ■孙鹤 记者 李明罡/报道

  本报讯 过去,由于劳动关系基础工作薄弱,劳动保障部门在工作手段上主要依靠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后救济措施,缺乏事前有效预防劳动纠纷的手段。为了改变这一窘况,我省于4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开展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到今年7月末现有用人单位的20%要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年底建立用工备案制度的用人单位要力争达到50%以上,到2008年年末我省全部用人单位都要建立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对劳动用工实现动态管理。

  社区新增劳动关系协调职能

  据了解,我省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唯一一个省级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单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选择1个—2个基础比较好的市、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我省将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延伸到街镇乡、社区,使其在继续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增加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能。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开展用工备案、摸清用工底数、宣传法律法规、协助监督执法、调处劳动争议。

  每个社区增加1名协调员

  目前,我省2463个街镇乡和社区已普遍建立了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并配备了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为我省搭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省里已确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途径,为每个社区增加1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街镇乡劳动保障机构从现有人员中选备1名专职劳动关系协调员。

  试点过程中,我省要明确街镇乡、社区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的基本职能。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基层组织体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基础数据库,对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基层组织网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企业用工备案达到90%

  昨日,长春市召开推进劳动关系进社区动员大会,标志着长春市进行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正式启动。在4月1日至7月30日的试点推进过程中,长春市社区协调小组建立率要达到100%。推进工作结束时,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50%,企业用工备案率达到90%,街、镇(乡)和社区各类劳动保障台账达标率100%;年底前,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0%,企业用工备案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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