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一年审了200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4月24日讯青岛市中级法院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了青岛市中院去年知识产权审判的十大典型案例。

  据介绍,近年来,青岛市法院系统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去年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3件,标的额6234万元,结案率100%。去年审判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互联网软件侵权、国际知名品牌打假、损害竞争对手商誉、职工跳槽泄露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

  “琅琊台”商标侵权案:原告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5年注册了“琅琊台”图案及文字商标并使用至今。2005年12月,原告在市场上发现被告生产的茶叶包装上带有“琅琊台”商标的图案及文字,造成消费者误认为是原告生产的茶叶。

  计算机网络软件侵权案:原告青岛雷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E智建站软件V1.0著作权人。被告青岛某网络服务公司擅自在互联网上盗用,并经营该软件为其他单位建立网站营利。

  假冒“鳄鱼”商标案:原告法国拉科斯特衬衫有限公司是“鳄鱼”注册商标专用权人。2005年12月6日,黄岛海关查扣了被告烟台某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使用原告“鳄鱼”商标出口的女式T恤衫35202件。

  此外还有:崔荀诉诸暨市某卫生洁具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某电动工具公司、高某等五人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诉青岛某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等二十二被告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山东牛牌大白菜种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某种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原告青岛丽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延吉某公司、杭州某公司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青岛盛风达工贸有限公司与韩某、王某、刘某、青岛某工贸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与安徽某工贸公司诉前禁令、证据保全案。


通讯员 曾宪权  记 者 姜淑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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