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何勇与新浪兴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1:53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哈建伟报道 音乐人何勇认为新浪和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他的《钟鼓楼》等10首作品的下载,侵犯了他对作品享有的完整的著作权,将两家网站告上法庭。由于两家网站所在地不同,昨天上午,这两宗案件分别在海淀和东城两个法院同时开庭审理。

  维权方:音乐人何勇,涉案作品为音乐专辑《垃圾场》,包括《垃圾场》、《钟鼓楼》、《头上的包》、《冬眠》、《姑娘漂亮》、《聊天》、《非洲梦》、《幽灵》、《踏步》、《垃圾场2》

  何勇认为,被告未经他授权许可,擅自在网站上将涉案的5首歌曲的歌词置于网站的相关页面中提供下载服务,将10首歌曲的mp3、rm、wma、flash格式文件,置于其网站中提供下载。将《钟鼓楼》作为手机铃声置于网站提供下载。

  何勇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复合性的权益,是信息网络时代重要的一项著作权,包括了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放映权等5项权利,被告对何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即意味着至少对5项权利的侵犯,分别向华网汇通和新浪索赔36000余元和58000余元。

  被诉方:新浪网、北京华网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浪方面表示,曾经与何勇所在的滚石签有合同。对此,何勇说,他只与滚石签约3年,约满后所有作品的相关权利都属于自己。虽然如此,双方仍表示愿意握手言和,在休庭后商议调解事宜。

  华网汇通方面认为,该网站只是提供了一个搜索引擎,并没有侵犯何勇的权利,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接受调解,该案在辩论后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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