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丢了手机抢钱来弥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2: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苏荣喻

  本报讯 不小心弄丢老爸给的手机,担心被责骂,便邀老乡一起劫财,想借此再买一部手机弥补损失。昨天,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抢劫罪,分别判处仙游人郑某和郑某某有期徒刑3年和1年6个月。

  去年,17岁的郑某某跟随父亲来到晋江打工,认识了仙游老乡郑某。为了方便与儿子联系,郑某某的父亲将自己的一部手机给儿子使用。有一天,郑某某外出时,不小心将手机弄丢了。担心被父亲责骂,郑某某找到郑某商量一起抢劫,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年11月24日凌晨2时许,两人经事先预谋窜至晋江陈埭鹏头村某鞋厂门口路段,持刀抢走钟某江人民币150元以及一部价值488元的手机,郑某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抓获扭送公安机关,后协助警方抓获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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