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整治自行车盗销专项行动出新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2: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佳裕 林良标

  本报讯 泉州将把治理自行车盗销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将被黄牌警告、警示,情节严重的,动用“一票否决”制,严厉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昨日上午,泉州市综治办召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透露了这个消息。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建平在会上说,此次专项行动“还令人很不满意”,除丰泽、鲤城、晋江等地查破几起自行车被盗案件外,泉州其他县(市、区)都没有查破一两起像样的案件,打击乏力,效果平平。

  杨建平分析原因称,前一段时间群众被盗自行车报案不多,一是群众认为自行车价值不高,报了案公安未必能破案,车子也不一定能追回来;二是个别民警认识不足,加上其他案件多、压力大,对报案不重视,甚至不立案、不侦查。

  为此,杨建平要求各地区和部门强化宣传,强化防控,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治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群防群治。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相关部门,市里将给予黄牌警告、警示;情节严重的,将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严厉追究其单位负责人责任。

  会议透露,下一阶段,要尽快建立被盗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制定《自行车管理办法》。市贸发局方面称,今后在泉州辖区内购买自行车,无论新旧自行车,都将建立购车人信息登记与报备制度,由自行车销售单位负责登记,并向公安部门报备。这项制度还适用旧自行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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