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电的原来是“物业一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2: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帅

  通讯员 陈蒸 陈德钧

  本报讯 物业公司也会偷电,听起来不可思议,但管理晋安区双翔新村的安顺物业公司就是这么干的!

  昨日,晋安刑侦大队反街面犯罪侦查中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02至2006年,安顺物业公司在双翔新村共窃电约170多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超过70万元。福州电业局有关人士称,以前从未发现哪家物业敢偷这么多电。

  晋安供电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双翔新村并不是一户一表,而是整个小区一个总的电表,由物业公司向每家每户代收电费。去年11月13日,用电检查人员就发现新村用电总表柜门被人动过手脚,当时就怀疑有人偷电。检查人员走访小区发现,200多户居民加上20多户商店,一个月一两万千瓦时电根本就不够用,至少也要七八万千瓦时,这说明小区里肯定有人大量偷电,但供电局一直查无实据。

  今年4月初,晋安供电局接到双翔新村居民投诉,称安顺物业公司有窃电嫌疑。4月6日,晋安供电局向晋安刑侦大队报案。

  晋安刑侦大队反街面犯罪侦查中队接警后,民警当晚就与电业人员一起到新村内踩点。

  4月7日上午,民警把该物业公司负责收电费的两人抓了,并从物业公司工作站搜出小区4年来向居民收电费的账本。7日下午,安顺物业公司的董事长冯某被抓获归案。

  民警这才发现,安顺物业公司是个家族式企业,总经理是董事长冯某的儿子,财务人员是冯某的妹妹,只有一名电工郑某是外聘的。目前,除总经理在逃外,其他3人都已被刑拘。

  警方经调查发现,2002年2月之前,小区正常电量是每月7万至8万千瓦时,但2002年2月至2006年11月,剧减到每月1万至2万千瓦时。据该公司董事长冯某和电工郑某交代,冯某授意郑某对该小区用电总表进行技术处理,使电表不计量,物业公司只按总表上的数字向供电局交费,按实际用电量向居民收费。2006年11月开始,他们发现供电局有所怀疑,就不再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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