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出事产权人负总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2: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关注理由 拔地而起的高楼,闪亮的玻璃幕墙,曾是城市现代化的标志之一。然而,因年久失修,老化脱落,这些熠熠生辉的玻璃,正慢慢变成时时威胁市民生命的“空中杀手”。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装有玻璃幕墙的高楼大厦近千座,仅福州市区就有数百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年久失修,每年四五月份,是福州的雨季和台风渐近的日子,狂风暴雨和老化的高空玻璃组合在一起,其危险系数不言而喻。

  近年来,高空玻璃“袭击”行人的事例并非个案,老化的玻璃幕墙已成为悬在福州市民头上的一把利刃。

  针对榕城乃至全省的许多高楼玻璃幕墙年久失修、“超龄服役”等诸多隐患,省建设厅4月23日下发通知,要求排查全省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状况,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动态“安检”数据库,出台相关措施整改隐患,建设部此前适时出台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目前我省各地的《实施细则》也正在酝酿中。

  种种迹象表明,我省的高楼玻璃幕墙将迎来“洗心革面”的时代。

  记者调查:

  玻璃坠落的大楼

  事后却未得到检修通知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装有玻璃幕墙的高楼大厦近千座,仅福州市区就有数百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因年久失修,极可能成为闹市区的“定时炸弹”。从去年至今,我省已发生多起高楼玻璃伤人事故:

  今年4月15日,福州旗汛口某餐厅里,楼上一块玻璃砸下,幸未砸到路人。

  今年3月22日,福州澳门路光禄坊交叉口,鼓建大厦9楼掉下的一块玻璃,砸中林依姆头部。

  去年8月22日,福州市东街利达大厦十几楼掉下一块两平方米的玻璃,砸向一群在一楼排队买火车票的大学生,一名陈姓女大学生被砸得头破血流。

  去年6月29日,泉州市丰泽街,7楼掉下一面很大的玻璃,险些砸中行人。

  去年5月26日,福州鼓屏路地方铁路大楼7楼,临窗的一扇玻璃掉下,玻璃溅到3个路人。

  ……

  昨日中午,记者回访了福州市八一七路、五四路、五一路、中亭街等市区繁华路段,在国泰大厦、国贸大厦、保险大厦等玻璃幕墙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大楼内,记者询问大楼物业、保安,他们如何对玻璃幕墙进行检修时,他们大都是一头雾水,并说“尚未得到检修的通知,这么高档的大楼质量应该没问题”、“从没发生过滑落事故,没有必要检修”……一位物业人员说,此前曾发现大楼内的几块玻璃幕墙的黏合胶被晒裂了,他挺担忧的,之后就打了好多电话,都找不到一家检修机构,最后只好找了个木工用胶水加固。

  之后,记者来到去年夏天发生的玻璃砸伤女大学生的东街利达大厦,发现部分玻璃幕墙的框架偏旧,有的甚至拱向窗外。一位在大楼里工作的职员说,如今,他们再也不敢用力打开窗口,更不敢往外推了。而附近的店家路过大楼前也十分小心,边抬头边疾步跑开。

  在采访中,更多的市民担忧,随着台风季节的来临,这些高空玻璃会在风雨中滑下伤人。他们希望我省的这场普查行动能“来得更快些”。

  政策解读:

  新规弥补旧规的缺位

  去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玻璃幕墙伤人事故,也引起了省内很多建筑专家和建设部门官员的高度关注。当时,各方把问题的症结指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滞后”。

  省建筑设计院的有关专家曾对媒体说,上世纪90年代中期,福州大规模兴建玻璃幕墙建筑,国家那时还没有专门的施工技术规范,直到1997年,建设部发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但并未将“检测和维修”列为强制性条款,发生事故究竟是建筑施工方还是产权人的责任也未表述。而2001年,建设部发布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明确了使用年限,还要求高楼应使用安全玻璃,但是,定期检测维修仍是个空白。

  令人欣慰的是,去年12月5日,建设部出台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新规首次明确规定: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并规定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及时维护、检修。

  “事故频出,促使建设部出台新规,以补充旧规的不足。”省建筑科学研究所的一位专家称,建设部新规出台后,省建设厅很快跟进,迅速制定贯彻细案,“在台风来临前,全省拉网排查隐患,实行动态管理,之后再出台地方性实施细则,这是很有必要的,将从源头堵住安全隐患,很多‘老弱病残’的玻璃幕墙将得以‘救治’。”

  部门动态:

  全省高楼将建玻璃幕墙“病历卡”

  彻查全省

  玻璃幕墙“家底”

  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管理,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既有玻璃幕墙的普查工作。

  据称,此次的普查范围为:全省现已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含隐框窗)。检查内容主要有:

  新闻观察:

  检测谁做?

  建设部的新规称,原则上自项目竣工验收日起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遇到以下三种情形时业主则应主动委托进行安全性鉴定:(一)面板、连接构件或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二)遭受台风、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而造成损坏;(三)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福州还没有一家有资质的玻璃幕墙检修机构,导致一些建筑楼无法检修。有关人士建议,我省即将出台的地方性《实施细则》要解决这个问题,在现有的建筑幕墙专业施工资质队伍中,培训、建立专业化的维修加固和检验队伍,以配套完善全省玻璃幕墙建筑的后续管理工作。

  资金谁出?

  每座高楼的玻璃幕墙面积在2000~3000平方米,以上海市每平方米20元的检修价格算,每栋楼的检修费用为4万~6万元,这还不包括日常的维护费用。这些钱该由谁来出呢?市民们都很关注。

  按照新规,我省相当部分“服役年龄”超过10年的玻璃幕墙,都要做安全鉴定;而超过5年的,我省也可能要大检修。“如何筹集资金,鉴定、补救、再重装加固,这都是主管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省建筑科学研究所专家陈德威说,根据新规,这钱要由产权人支付,产权单一的还好办些,但产权为多个业主时该如何分摊,这都需要在以后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下来。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高楼的物业人员,他们说,物业费经常都收不齐,当时并没有收专项维修基金,要解决玻璃幕墙的维修费用可能就更难了。

  事故谁赔?

  新规称: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其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人;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应共同协商确定一个责任人,牵头负责。安全维护责任人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日常使用及常规维护、检修及安全性鉴定大修;对因幕墙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这虽然明确了事故责任,但应该更细化一些”,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称,我省正在酝酿的地方《实施细则》,可考虑细化责任划分,比如因不可抗力或因第三人导致的事故,该如何赔偿;产权人该不该负连带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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