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传唤11天后 法官遍体鳞伤死在看守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6: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桂林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被广西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4月2日)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18天状告无门后,死者黎朝阳的家人终于上网喊冤,他们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国法院网。

  21日中午,中国法院网以《广西法官黎朝阳全身伤痕离奇暴死看守所》为题报道了这一新闻。曾对黎朝阳进行抢救的兴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表示,4月2日上午,黎朝阳被看守所的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前并没有打过急救电话。黎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放大。但值班医生仍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术,抢救无效,于8时50分宣布死亡。

  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说,参与抢救的蒋医生告诉她,黎朝阳送到医院时是裹在一床被子里的,身上未着衣物,浑身青紫。被传唤前黎朝阳的身体很健康,门牙也无缺损,但他们见到的尸体则有明显的外伤痕迹。

  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传来的十多幅尸体照片,外伤最明显的就是鼻下一处约15厘米长的伤口,已被缝合,超过10针,上门齿也少了两颗。另外,喉部有一圆形红色淤痕;右腰侧面有一长条状紫色伤痕;背脊上有两处一元硬币大小深褐色印记;两小腿内侧有鲜红色斑块。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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