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水电气将实行价格并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6:5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赵郁蒙)长期以来,服务业的水、电、气价格纳入商业价格体系一直居高,这一现象将因《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得到改变。昨日,记者从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该《意见》目前正在起草。

  在《意见》的第七部分,省政府拟在放宽市场准入、实施税收优惠、要素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品牌战略等五方面来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活力。在“要素政策扶持”中,《意见》规定,生产性服务业的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生产性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的生产用电,以及列入省、市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

  在昨天的会议上,会议还表扬了2006年度四川省优势商业零售企业、四川省优势物流企业、四川省优势餐饮企业、四川省优势商品市场和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优秀试点企业,通报了“四川老字号”企业和“中国川菜畅销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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