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审议东湖条例 强调实行“大一统”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6: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沈度报道:东湖必须实行“大一统”管理。昨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武汉市政府提交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进行审议,审议意见中再三强调了东湖的统一“指挥权”问题。

  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国风在审议意见报告中指出,过去,东湖风景区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不顺,存在着多头管理与管理空白的问题,因此东湖风景名胜区实施统一管理是这次立法中贯彻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建议对《条例》中有违统一管理的一些条款做相应修改或删除。

  审议意见还指出,《条例》对有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偏低,建议进一步修改,加大处罚力度。对《条例》第二十六条“东湖水域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当逐步关闭”,第二十八条“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淘汰东湖水域内现有非清洁能源船舶”两处中的“逐步”,报告建议改为“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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