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8家污染企业设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7:32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王立志 实习生 赵楠 记者 王薇)昨日上午,市环保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对给千山区大孤山镇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黄岭子选矿厂等8家非法企业进行强制拆除。当日,我市沿河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进入强制拆除生产设备阶段,并要求排污企业在拆除生产设备的基础上,恢复原地的青山绿水。

  此前,我市于年初开展了整治市区河流沿岸违法企业专项行动,对57家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设施、不能按照排放标准达标的企业实施断电停产治理。同时要求违规企业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然而,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部分应当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的企业并未行动,还有的企业竟擅自接通电源继续生产。

  据介绍,列入强拆计划的都是无照、无证以及证照已经逾期失效而不具备经营选矿资格的企业。

  市政府要求违规排污企业以及严重污染环境的排污企业在拆除设备后,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排污企业负责让其恢复原来的面貌。继续生产的企业必须保证达标排放,包括其他非选矿企业要稳定达标,否则必须限产、停产治理,截至5月底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必须停产整治。为了减少河流污染,要求直接向河流排污的企业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内生产,相关部门也正在为此准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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