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法官离奇暴死看守所 身上有明显外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07:3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西桂林平乐县法院经济庭法官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传唤,11天后死在兴安县看守所,身上有明显外伤。相关部门都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经18天状告无门后,黎朝阳的家人终于上网喊冤。这是第一起法官被检察机关传讯而暴亡的案件。23日,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接受了楚天金报记者的采访。

  法官一去不回

  21日,中国法院网的记者注意到该网站“法治论坛”上的一个帖子《桂林平乐县法院法官离奇暴死于看守所中》,发帖时间为20日晚7时许。文章以黎朝阳妻子的口吻说:“3月22日,黎朝阳被桂林市检察院干警传唤去问话、写认识。24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我接到平乐县检察院干警说是代替桂林市检察院发的《刑事拘留通知》传真件,黎朝阳被拘留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此后无任何与家属联系的方式。

  4月2日13时30分,我接到平乐县法院的通知,于是叫上我丈夫的弟、妹一起到兴安县看守所去看看(当时已换拘留所,无人通知),我们赶到该所,并于当晚8时10分与该所所长谈话,所长说我丈夫已于当天上午8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不明。当时我们提出要见死者一面,被拒绝。后来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才看到尸体。发现死者从头到脚都有伤痕。”

  没有任何说法

  4月21日中午,中国法院网以《广西法官黎朝阳全身伤痕离奇暴死看守所》为题报道了这一新闻。报道中提到:“亲属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均闪烁其词,没有人肯说死因是什么,也没有人作任何解释。其后,死者亲属到桂林市人大、市政府、市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均敷衍了事,没有给任何说法。”

  中国法院网的记者与平乐县法院取得联系,对方确认了黎朝阳的死讯,但表示“死亡原因不明”。

  平乐县法院值班人员接到楚天金报记者电话后表示,“没什么好说的,材料网上都有”。而桂林市检察院值班人员在不到下午5时接到记者电话时表示,该院所有干部均已下班,上了交通车,无法给予答复。

  赤身裸体送诊

  曾对黎朝阳进行抢救的兴安县人民医院急诊科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表示,她没有参与抢救,但基本上大家都知道这回事。她了解的情况是:4月2日上午,黎朝阳被看守所的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事前并没有打过急救电话。黎到医院时已无呼吸心跳,心电图呈直线,瞳孔放大。但值班医生仍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术,抢救无效,于8时50分宣布死亡。

  死者之妹黎秀清说,参与抢救的蒋医生告诉她,黎朝阳被送到医院时是裹在一床被子里的,身上未着衣物,浑身青紫。

  记者见到了死者家属传来的10多幅尸体照片,外伤最明显的就是鼻下一处约15厘米长的伤口,已被缝合,超过10针,上门齿也少了两颗。另外,喉部有一圆形红色淤痕;右腰侧面有一长条状紫色伤痕;背脊上有两处一元硬币大小深褐色印记;两小腿内侧有鲜红色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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